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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标定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的议定书

时间:2024-07-24 14:15:1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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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标定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标定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的议定书


(签订日期1965年3月26日 生效日期1965年3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
  根据一九六三年三月二日双方签订的边界协定第四条的规定,于一九六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成立了中国方面以中国驻巴基斯坦特命全权大使丁国钰阁下为首席代表和巴基斯坦方面以巴基斯坦驻中国特命全权大使纳·阿·穆·罗查少将阁下为首席代表的联合标界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合委员会);
  满意地看到,该联合委员会及双方航摄和勘测人员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和互谅互让的精神,通过共同努力和密切合作,迅速圆满地完成了边界的航空测量、地面勘测和树立界桩的工作,从而明确地标定了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以下简称边界线),并已标在双方联合制作的边界地图上;
  深信,这一边界线的标定将有助于加强中巴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进一步巩固和促进两国之间的友好睦邻关系;
  为此,根据边界协定第四条的规定,签订本议定书。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从西端起点即塔什科老干河、洪札河和瓦罕河三水系之间分水岭的相交处至喀喇昆仑山口),已经双方根据边界协定第二条的规定,通过航空测量和地面勘测,予以标定。在航测过程中,发现某些个别地点的实际地形与边界协定附图有些出入。因此,对这些地点的边界线的具体走向,双方已经根据边界协定的规定,通过友好协商,予以确定,并已写入本议定书第二部分中。对于双方所勘定的边界线走向,在本议定书内作了比边界协定更为详细和准确的叙述,并已标在本议定书所附的“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地图”上。今后,边界线的具体走向,即以本议定书的规定及其附图为准。

  第二条 为了明确地标定边界线,联合委员会曾决定在边界线上的二十处确定分界点,从西向东顺序编为1号到20号,并在2号到19号的十八处树立界桩;但经实地地面勘察,发现4、5、6号简易界桩,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不能树立。

  第三条 每号界桩可以是单立、双立或三立,其树立原则如下:
  (一)单立界桩树立在:
  1.陆地界线上;
  2.由陆界转向河界处;或
  3.由河界转向陆界处。
  (二)同号双立界桩分别树立在界河两岸,除顺序编号外,并采用辅助编号(1)、(2),以示区别。在沿克里满(吾甫浪吉勒尕)河树立的10、11和12号双立界桩中的10(1)、11(1)和12(1)号树立在边界线中国一侧,10(2)、11(2)和12(2)号树立在巴基斯坦一侧;在沿克勒青(穆斯塔格)河树立的14、15和16号双立界桩中的14(1)、15(1)和16(1)号树立在边界线巴基斯坦一侧,14(2)、15(2)和16(2)号树立在中国一侧。
  (三)13号三立界桩树立在克里满(吾甫浪吉勒尕)河和克勒青(穆斯塔格)河汇合处的三个河岸上,并采用辅助编号(1)、(2)和(3),以示区别。三立界桩的13(1)号树立在边界线巴基斯坦一侧,13(2)和13(3)号树立在中国一侧。

  第四条
  一、界桩分大型界桩、小型界桩和简易界桩三种。大型和小型界桩均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中心有一铁杆。简易界桩是用石块垒成的圆锥体,中心埋设一铁杆,外罩一铁丝网。大型界桩高4米,露出地面部分的高度为2.7米,长宽各为0.6米。小型界桩高2米,露出地面部分的高度为1.5米,长宽各为0.3米。简易界桩高1.5米,其底部直径为2米。
  二、树立上述三种界桩的原则如下:
  (一)大型界桩树立在:
  1.重要的边界山口上;
  2.由陆界转向河界处;
  3.由河界转向陆界处;
  4.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地点。
  (二)界河两岸,树立小型界桩。
  (三)在不易到达的地点,树立简易界桩。
  三、为了使重要的边界山口上的边界线更加清楚,在主桩两侧的边界线上树立了附桩。附桩的规格与小型界桩相同。附桩的编号用分母和分子的形式表示,分母为主桩的号码,分子为附桩的号码。如基里克达坂上2号界桩的四颗附桩编为1/2、2/2、3/2、4/2号。
  四、三种界桩式样见附件一。

  第五条 凡钢筋混凝土界桩均按下述办法刻字:
  (一)对着中国的一面刻有中文的“中国”字样,国名下刻有阿拉伯字码的界桩树立年份;对着巴基斯坦的一面刻有乌尔都文和英文的“巴基斯坦”字样,国名下刻有阿拉伯字码的界桩树立年份;但同号双立界桩和同号三立界桩对着界河的一面不刻任何字样。
  (二)界桩的另外两面刻有阿拉伯字码的界桩编号。

  第六条 为了科学地确定边界线的地理位置,从西端起点至喀喇昆仑山口,双方进行了下列勘测:
  (一)对西端起点至基里克达坂的边界线两侧各五公里的地区,按1∶50,000比例尺和20米等高距以地面测量方法,利用平板仪进行了测量。
  (二)对基里克达坂至东木斯塔山口边界线两侧各十至十五公里的地区,利用巴方所提供的航摄相片,以摄影测量的方法,按1∶50,000比例尺和20米等高距进行了测量。
  (三)对中方原有1∶200,000比例尺地图中的从东木斯塔山口至喀喇昆仑山口边界线两侧各十五公里的地区,利用巴方所提供的航摄相片,按100米等高距进行了修测。
  (四)对2、3和7至19号各颗界桩周围四平方公里的地区,按1∶20,000比例尺和10米等高距进行了航测成图。

  第七条 由于边界地区地形复杂,地势高峻,不能沿边界线布设同一系统的控制网。因此,在实施本议定书第六条所述的测量时,按下述办法进行了地面控制:
  (一)在边界线通过的主要山口(基里克达坂、明铁盖达坂、红其拉甫达坂、喀喇昆仑山口)和肥尔尊,进行了天文、基线测量,以测得的成果作为求取分界点、界桩点和航测野外控制点地理位置的起算数据。
  (二)根据肥尔尊天文点的高程(3425米),按水准测量的方法测得了基里克达坂和红其拉甫达坂的高程,并以这些高程作为求取界桩点、1号分界点和航测野外控制点高程的起算数据。另在喀喇昆仑山口进行了气压高程测量。
  (三)基里克达坂以东边界线两侧空中三角测量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野外控制点是双方根据上述起算数据分别测定的;基里克达坂以西边界线两侧平板仪测图所需要的地面控制点是双方根据基里克达坂天文点的座标和高程分别测定的。为了制图,双方交换了测定的成果。
  (四)采用天文测量的方法,测定了2、3、7号界桩和20号分界点的地理位置;根据基里克达坂天文点的座标(东经74度40分32.42秒、北纬37度04分47.87秒)和肥尔尊天文点的座标(东经76度00分54.45秒、北纬36度27分04.95秒),采用三角测量的方法,分别测定了西端起点和8至18号界桩的地理位置。

  第八条 双方根据本议定书第六条所述的地形原图,编制了“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地图”,作为本议定书的附图。此项附图包括:
  (一)全线地图三幅,比例尺为1∶200,000,等高距为100米;
  (二)克里满(吾甫浪吉勒尕)河和克勒青(穆斯塔格)河地段地图四幅,比例尺为1∶50,000,等高距为20米;
  (三)2、3和7至19号界桩位置图十五幅,比例尺为1∶20,000,等高距为10米;
  (四)边界线西端起点(1号分界点)和不能树立4、5、6号简易界桩的卡前乃达坂、木子吉里阿达坂和帕日帕克(帕尔皮克)山口地形图四幅,比例尺为1∶50,000,等高距为20米。

  第九条
  一、本议定书中所述的界线长度是在本议定书附图上量取的水平距离,其它任何两点之间的距离都是直线水平距离,除了注明用某种方法测量者外,均为实地解析测得。
  二、本议定书中所述的磁方位角和天文方位角是在实地测量的,真方位角是根据有关两点的座标计算得来的。

           第二部分 边界线走向叙述

  第十条
  一、边界线从西端起点即塔什科老干河、洪札河和瓦罕河三水系之间分水岭相交处的5587米高地(东经74度34分00.9秒、北纬37度01分57.4秒)到东端终点喀喇昆仑山口(东经77度49分26.55秒、北纬35度30分50.00秒,高程为5568米),长度为599.1公里。
  二、边界线走向的详细叙述载于本议定书第十一条到第十三条。第十一条叙述从西端起点到9号界桩的一段陆界;第十二条叙述从9号界桩到17号界桩的一段河界;第十三条叙述从17号界桩到东端终点喀喇昆仑山口的一段陆界。
  三、第十一条到第十三条中,凡写明以分水岭为界的地段,系指以分水线为边界线;凡写明以河流为界的地段,系指以河床中心线为边界线。
  四、第十一条中提到的“大分水岭”和第十三条中提到的“喀喇昆仑山脉大分水岭”,均系指塔里木河和印度河两水系之间的分水岭。第十一条到第十三条中提到的高程和地名(包括河名、山名)已标示在本议定书附图上。

  第十一条 从边界线西端起点即塔什科老干河、洪札河和瓦罕河三水系之间分水岭相交处的5587米高地(东经74度34分00.9秒、北纬37度01分57.4秒)到北其牙里克河和南其牙里克河汇合成克里满(吾甫浪吉勒尕)河处的西北面山的下坡上的9号界桩的一段边界线,长度为200.1公里。这段界线走向详细叙述如下:
  (一)从5587米高地(1号分界点)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流入塔什科老干河的卡拉秋库尔苏河的支流铁铁吉勒尕沟和基里克河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洪札河的上游支流哈布藏巴尔河和基里克巴尔河为另一方的大分水岭而行,大体向东偏北经5738米高地,到基里克达坂上南偏西部山脚下的1/2号附桩。这段界线长度为12.3公里。
  (二)从1/2号附桩起,界线继续沿上述大分水岭而行,大体向东转北到基里克达坂上南部一小山包上的2/2号附桩,再大体向北转东北行,穿过一条从克克吐鲁克到木库什的驮运路,到基里克达坂(高程为4827米)上的2号界桩,然后向东北到基里克达坂上东部一平坡上的3/2号附桩,从此再以直线向东北并穿过一水潭的中心,共行711米,到基里克达坂上东北部山坡脚下的4/2号附桩。这段界线长度为2.5公里。
  (三)从4/2号附桩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流入塔什科老干河的卡拉秋库尔苏河的支流基里克河、大卡拉吉勒尕沟和罗布盖子河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洪札河的上游支流基里克巴尔河和明铁盖巴尔河为另一方的大分水岭而行,大体向东到5125米高地,再转南偏东经5488米高地,到5610米高地,再大体向东偏北到5727米高地,再大体向北到5643米高地,转大体向东到5373米高地,然后大体南行,到明铁盖达坂上西部的1/3号附桩。这段界线长度为31.6公里。
  (四)从1/3号附桩起,界线继续沿上述大分水岭而行,大体向东,穿过一条从明铁盖到木库什的驮运路,到明铁盖达坂(高程为4726米)上的3号界桩,然后向东南行,到明铁盖达坂上东南部的2/3号附桩。这段界线长度为0.3公里。
  (五)从2/3号附桩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流入塔什科老干河的卡拉秋库尔苏河支流罗布盖子河诸支流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流入洪札河的明铁盖巴尔河和包括卡前乃吐鲁河在内的红其拉甫河诸支流为另一方的大分水岭而行,大体向南偏东经5525米高地,到5536米高地,再大体转东到5622米高地,再大体转北行,到5767米高地,再大体转东偏北经5495米高地,到卡前乃达坂(高程为4987米,4号简易界桩不能在此树立)。这段界线长度为31.5公里。
  (六)从卡前乃达坂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流入塔什科老干河的卡拉秋库尔苏河支流罗布盖子河、大斯达尔河、群沙拉吉勒尕沟、克其克沙拉吉勒尕沟和塔敦巴什河的支流帕日帕克河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流入洪札河的红其拉甫河支流卡前乃吐鲁河和帕尔皮克河为另一方的大分水岭而行,大体向东经5595米高地、5507米高地,到5552米高地,再大体向南到5695米高地,再转东偏南经5707米高地,到5738米高地,然后转东偏北到木子吉里阿达坂(高程为5283米,5号简易界桩不能在此树立)。这段界线长度为36.4公里。
  (七)从木子吉里阿达坂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流入塔什科老干河的塔敦巴什河支流帕日帕克河、克其克沙然里克河和群沙然里克河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流入洪札河的红其拉甫河的支流帕尔皮克河为另一方的大分水岭而行,大体向东偏南经5855米高地,到5785米高地,然后向南偏东到帕日帕克山口(帕尔皮克山口,高程为5555米,6号简易界桩不能在此树立)。这段界线长度为13.8公里。
  (八)从帕日帕克山口(帕尔皮克山口)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流入塔什科老干河的塔敦巴什河支流群沙然里克河、空盖塔木太开河和红其拉甫河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流入洪札河的红其拉甫河的支流帕尔皮克河和卡拉吉勒尕沟为另一方的大分水岭(科龙吉里山山脊)而行,大体向西南到5816米高地,再转南到5825米高地,再转东南到5912米高地,然后大体向南经5293米高程点,到红其拉甫达坂上北部的1/7号附桩。这段界线长度为13.9公里。
  (九)从1/7号附桩起,界线继续沿上述大分水岭而行,向东南到一高程为4734米的小山包,再转南到红其拉甫达坂(高程为4733米)上的7号界桩,然后转西南再转南行,到红其拉甫达坂上南部的2/7号附桩(该附桩位于从中国一侧的红其拉甫到巴基斯坦一侧的卡拉吉勒尕的驮运路上)。这段界线长度为0.7公里。
  (十)从2/7号附桩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流入塔什科老干河的塔敦巴什河的源流红其拉甫河和牙娃石吉勒尕沟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流入洪札河的红其拉甫河的源流卡拉吉勒尕沟、卡普库克色吐鲁河和古其拉甫河的上游支流奇地姆吐鲁河为另一方的大分水岭而行,大体向南经5824米高地,到5905米高地,再向南偏东到5863米高地,再转东北到5773米高地,然后向东南到6027米高程点。这段界线长度为25.6公里。
  (十一)从6027米高程点起,界线离开大分水岭,先沿着以中国一侧的流入塔什科老干河的塔敦巴什河诸源流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南其牙里克河为另一方的分水岭而行,向北到5655米高地,再向东到5840米高地,然后沿着以中国一侧的北其牙里克河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南其牙里克河为另一方的分水岭而行,大体向东经5832米高地,到5702米高地,再大体向东偏南经5661米高地,到北其牙里克河和南其牙里克河汇合成克里满(吾甫浪吉勒尕)河处的西北面山的上坡上的8号简易界桩(高程为4332米)。这段界线长度为30.5公里。
  (十二)从8号简易界桩起,界线继续沿上述后一条分水岭东南行,到位于北其牙里克河和南其牙里克河汇合成克里满(吾甫浪吉勒尕)河处的西北面山的下坡上的9号界桩(高程为3938米)。这段界线长度为1.0公里。

  第十二条 从北其牙里克河和南其牙里克河汇合成克里满(吾甫浪吉勒尕)河处的西北面山的下坡上的9号界桩到克勒青(穆斯塔格)河和消尔布拉克代牙(布拉尔杜河)汇合处的南面山的下坡上的17号界桩的一段边界线,长度为45.6公里。这段界线走向详细叙述如下:
  (一)从9号界桩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北其牙里克河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南其牙里克河为另一方的分水岭而行,向东南到北其牙里克河和南其牙里克河汇合成克里满(吾甫浪吉勒尕)河处,然后顺克里满(吾甫浪吉勒尕)河而下,到10(1)号和10(2)号双立界桩之间该河河床中界线上的一点(东经75度46分00.90秒、北纬36度43分37.20秒)。这段界线长度为1.0公里。
  (二)从上述10(1)号和10(2)号双立界桩之间的一点起,界线继续顺克里满(吾甫浪吉勒尕)河东南行,到11(1)号和11(2)号双立界桩之间该河河床中界线上的一点(东经75度51分39.32秒、北纬36度40分25.58秒)。这段界线长度为11.3公里。
  (三)从上述11(1)号和11(2)号双立界桩之间的一点起,界线继续顺克里满(吾甫浪吉勒尕)河东南行,到12(1)号和12(2)号双立界桩之间该河河床中界线上的一点(东经75度54分12.25秒、北纬36度38分12.89秒)。这段界线长度为6.1公里。
  (四)从上述12(1)号和12(2)号双立界桩之间的一点起,界线继续顺克里满(吾甫浪吉勒尕)河东南行,到13(1)号、13(2)号和13(3)号三立界桩所指示的克里满(吾甫浪吉勒尕)河和克勒青(穆斯塔格)河的汇合处(东经75度56分32.48秒、北纬36度36分21.02秒)。这段界线长度为5.6公里。
  (五)从上述13(1)号、13(2)号和13(3)号三立界桩所指示的克里满(吾甫浪吉勒尕)河和克勒青(穆斯塔格)河的汇合处起,界线溯克勒青(穆斯塔格)河大体向西南再转东南行,到14(1)号和14(2)号双立界桩之间该河河床中界线上的一点(东经75度55分45.88秒、北纬36度33分46.62秒)。这段界线长度为5.6公里。
  (六)从上述14(1)号和14(2)号双立界桩之间的一点起,界线继续溯克勒青(穆斯塔格)河向东南行,到15(1)号和15(2)号双立界桩之间该河河床中界线上的一点(东经75度59分15.55秒、北纬36度30分00.76秒)。这段界线长度为9.4公里。
  (七)从上述15(1)号和15(2)号双立界桩之间的一点起,界线继续溯克勒青(穆斯塔格)河向南偏东行,到16(1)号和16(2)号双立界桩之间该河河床中界线上的一点(东经76度00分45.22秒、北纬36度27分11.18秒)。这段界线长度为6.2公里。
  (八)从上述16(1)号和16(2)号双立界桩之间的一点起,界线大体东南行,到克勒青(穆斯塔格)河和消尔布拉克代牙(布拉尔杜河)的汇合处;界线在此离开克勒青(穆斯塔格)河河床中心线,向南通过肥尔尊天文点(东经76度00分54.45秒、北纬36度27分04.95秒,高程为3425米),然后跨上陡岸,上升到克勒青(穆斯塔格)河和消尔布拉克代牙(布拉尔杜河)汇合处的南面山的下坡上的17号界桩(高程为3447米)。这段界线长度为0.4公里。

  第十三条 从克勒青(穆斯塔格)河和消尔布拉克代牙(布拉尔杜河)汇合处的南面山的下坡上的17号界桩到边界线东端终点喀喇昆仑山口上20号分界点的一段边界线,长度为353.4公里。这段界线走向详细叙述如下:
  (一)从17号界桩起,界线沿着中国一侧的克勒青河和巴基斯坦一侧的消尔布拉克代牙(布拉尔杜河)之间的分水岭而行,向南偏东穿过一沙坡,接上山脊的下面端点(17号界桩到该端点的磁方位角为152度11分),然后沿该山脊上升到克勒青(穆斯塔格)河和消尔布拉克代牙(布拉尔杜河)汇合处的南面山的上坡上的18号简易界桩(高程为4572米)。这段界线长度为1.4公里。
  (二)从18号简易界桩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克勒青河及其支流音苏盖提冰河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消尔布拉克代牙(布拉尔杜河)支流沙希尼吐鲁河、韦斯米吐鲁河和布拉尔杜冰河为另一方的分水岭(消尔布拉克山山脊)而行,大体向南偏东到5185米高地,再大体向西南到5740米高地,转南偏西经5927米高地,到6285米高地,再大体向东南经6210米高地,到6446米高地,再大体向西偏北到6388米高程点,转南到6066米高地,再大体向西南经6342米高地,到6590米高地,然后大体南行,经6425米高地,到6065米高地,在此,接上喀喇昆仑山脉大分水岭。这段界线长度为64.7公里。
  (三)从6065米高地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克勒青河支流音苏盖提冰河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朋马赫冰河及其支流奇林格冰河为另一方的喀喇昆仑山脉大分水岭而行,大体向东南经5707米高地,到6345米高地,再大体向东经6645米高地,到6081米高程点,然后大体向南偏东行,经6280米高地、6914米高地,到西木斯塔山口(高程为5736米)。这段界线长度为42.5公里。
  (四)从西木斯塔山口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克勒青河支流音苏盖提冰河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巴勒托洛冰河诸支流为另一方的喀喇昆仑山脉大分水岭而行,大体向南偏东到6641米高地,然后大体向东偏北行,经6332米高地、5918米高地,到东木斯塔山口(高程为5416米)上的19号简易界桩。这段界线长度为15.0公里。
  (五)从19号简易界桩起,界线继续沿上述大分水岭而行,大体向东经6325米高地,到7297米高地,再大体向北到6517米高地,再向东偏南到6905米高地,再大体向东北到6827米高地,然后大体向东到乔戈里峰(K2)峰顶以北的一个小山顶(高程为8548米,东经76度30分51.47秒、北纬35度53分00.16秒)*。这段界线长度为34.1公里。
  *座标由航空摄影测量法求得。
  (六)从上述小山顶起,界线向南沿一山脊而行,穿过乔戈里峰(K2)峰顶(高程为8611米,东经76度30分51.00秒、北纬35度52分54.99秒)**,再转东到8304米高程点(东经76度31分03.56秒、北纬35度52分54.86秒)*,然后大体东北行,到7670米高程点(东经76度31分19.09秒、北纬35度53分16.45秒)*。这段界线长度为1.3公里。
  *座标由航空摄影测量法求得。
  **座标由巴方提供。
  (七)从7670米高程点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克勒青河上游诸支流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巴勒托洛冰河的支流高德温·奥斯腾冰河为另一方的喀喇昆仑山脉大分水岭而行,大体向东北转北再转东到7544米高地,再转东南到一无名山口(高程为5920米),然后继续向东南再转西南行,到舍拉山口(高程为6097米)。这段界线长度为17.5公里。
  (八)从舍拉山口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克勒青河的源流加舒尔布鲁木冰河和乌尔多克冰河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巴勒托洛冰河、空都斯冰河和星峡冰河为另一方的喀喇昆仑山脉大分水岭而行,大体向南经6966米高地,到布洛阿特峰峰顶(高程为8047米),再大体转东南经8034米高地、加舒尔布鲁木山山顶(高程为8068米),到7422米高地,然后大体向东到因地拉科里山口(高程为5901米)。这段界线长度为46.7公里。
  (九)从因地拉科里山口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克勒青河源流乌尔多克冰河和沙克斯干河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星峡冰河及其支流特拉木舍尔冰河为另一方的喀喇昆仑山脉大分水岭而行,向东偏北再大体东南行,经图尔基斯坦拉山口(高程为5645米)、6815米高地、7203米高地、7381米高地、特拉木坎力峰峰顶(高程为7464米)、7385米高地、6986米高地、7245米高地,到7203米高地。这段界线长度为46.7公里。
  (十)从7203米高地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克勒青河的源流沙克斯干河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什约克河的源流力莫冰河为另一方的喀喇昆仑山脉大分水岭而行,向东偏北再大体向东南,到6599米高地。这段界线长度为14.4公里。
  (十一)从6599米高地起,界线沿着以中国一侧的叶尔羌河诸源流为一方、巴基斯坦一侧的什约克河的源流力莫冰河和其它源流为另一方的喀喇昆仑山脉大分水岭而行,大体向东南再转东偏北到5753米高程点(如今后发现这段大分水岭的实地情况同本议定书附图上标明的和本段叙述的大分水岭有出入,边界线应沿实地的大分水岭),再大体向东经卡德帕冈波拉山口,到边界线东端终点喀喇昆仑山口(高程为5568米)上的20号分界点。这段界线长度为69.1公里。

         第三部分 界桩和分界点位置叙述

  第十四条 关于界桩和分界点的位置,列表叙述如下:

------------------------------------------------------------
|界        桩| |        位              置      |   |   |      |
|----------|分|------------------------------|界桩或| 树 |      |
|界 | 附|单立|类|界|在界线|        |地理座标             |分界点| 桩 | 备  注 |
|桩 | 桩|立或| |点|上或何|具体位置    |-----------------|所在地| 日 |      |
|号 | 编|、三| |号|方一侧|        |   经度   |   纬度   |的高程| 期 |      |
|  | 号|双立|型| |   |        |        |        |(米) |   |      |
|--|--|--|-|-|---|--------|--------|--------|---|---|------|
|  |  |  | | |   |        |74°34′00″.9 |37°01′57″.4 |   |   | 由于该点涉|
|  |  |  | | |   |位于塔什科老干 |        |        |5587 |   |及三国,且地|
|1 |  |  | |1|界线上|河、洪札河和瓦 |根据2号界桩的数|        |   |   |形和气候条件|
|  |  |  | | |   |罕河三水系之间 |值用三角测量的方|        |   |   |限制,双方同|
|  |  |  | | |   |的分水岭相交处 |法测得     |        |   |   |意暂不在该地|
|  |  |  | | |   |        |        |        |   |   |树桩    |
|--|--|--|-|-|---|--------|--------|--------|---|---|------|
|  |  |  | | |   |1/2号附桩到2号 |        |        |   |1964年|      |
|  |1/2|  |小| |界线上|界桩的真方位角 |74°40′21″.09|37°04′17″.36|   |7月3日|      |
|  |  |  |型| |   |为16°33′35″,|        |        |   |   |      |
|  |  |  | | |   |距离为980.9米 |        |        |   |   |      |
|--|--|--|-|-|---|--------|--------|--------|---|---|------|
|  |  |  |小| |   |2/2号附桩到2号 |        |        |   |1964年|      |
|  |2/2|  | | |界线上|界桩的真方位角 |74°40′31″.06|37°04′31″.04|   |7月3日|      |
|  |  |  |型| |   |为3°41′55″,|        |        |   |   |      |
|  |  |  | | |   |距离为519.9米 |        |        |   |   |      |
|--|--|--|-|-|---|--------|--------|--------|---|---|------|
|  |  |单|大| |   |位于基里克达坂 |        |        |   |1964年|      |
|2 |  |  | | |界线上|        |74°40′32″.42|37°04′47″.87|4827 |7月3日|      |
|  |  |立|型| |   |的分水线上   |        |        |   |   |      |
|--|--|--|-|-|---|--------|--------|--------|---|---|------|
|  |  |  | | |   |3/2号附桩到2号 |        |        |   |   |3/2号附桩和|
|  |  |  |小| |   |界桩的真方位角 |        |        |   |1964年|4/2号附桩之|
|  |3/2|  | | |界线上|为219°40′38″|74°40′45″.55|37°05′00″.55|   |7月3日|间的界线是直|
|  |  |  |型| |   |,距离为507.8米|        |        |   |   |线,穿过一水|
|  |  |  | | |   |        |        |        |   |   |潭的中心。 |
|--|--|--|-|-|---|--------|--------|--------|---|---|------|
|  |  |  | | |   |4/2号附桩到2号 |        |        |   |1964年|      |
|  |4/2|  |小| |   |界桩的真方位角 |74°40′58″.06|37°05′21″.32|   |7月3日|      |
|  |  |  |型| |界线上|为211°33′10″|        |        |   |   |      |
|  |  |  | | |   |,距离为1210.4米|        |        |   |   |      |
|--|--|--|-|-|---|--------|--------|--------|---|---|------|
|  |  |  |小| |   |1/3号附桩到3号 |        |        |   |1964年|      |
|  |1/3|  | | |界线上|界桩的真方位角 |74°51′18″.56|37°00′25″.59|   |6月18|      |
|  |  |  |型| |   |为87°40′38″,|        |        |   |日  |      |
|  |  |  | | |   |距离为157.6米 |        |        |   |   |      |
|--|--|--|-|-|---|--------|--------|--------|---|---|------|
|  |  |单|大| |   |位于明铁盖达坂 |        |        |   |1964年|      |
|3 |  |  | | |界线上|        |74°51′24″.95|37°00′25″.80|4726 |6月18|      |
|  |  |立|型| |   |的分水线上   |        |        |   |日  |      |
|--|--|--|-|-|---|--------|--------|--------|---|---|------|
|  |  |  |小| |   |2/3号附桩到3号 |        |        |   |1964年|      |
|  |2/3|  | | |界线上|界桩的真方位角 |74°51′27″.90|37°00′21″.96|   |6月18|      |
|  |  |  |型| |   |为328°22′58″|        |        |   |日  |      |
|  |  |  | | |   |,距离为139.1米|        |        |   |   |      |
|--|--|--|-|-|---|--------|--------|--------|---|---|------|
|  |  |单|简| |   |位于卡前乃达坂 |        |        |   |   |不能树立(见|
|4 |  |  | | |   |        |        |        |   |   |第十七条第四|
|  |  |立|易| |   |的分水线上   |        |        |   |   |款)    |
|--|--|--|-|-|---|--------|--------|--------|---|---|------|
|  |  |单|简| |   |位于木子吉里阿 |        |        |   |   |不能树立(见|
|5 |  |  | | |   |        |        |        |   |   |第十七条第四|
|  |  |立|易| |   |达坂的分水线上 |        |        |   |   |款)    |
|--|--|--|-|-|---|--------|--------|--------|---|---|------|
|  |  |单|简| |   |位于帕日帕克  |        |        |   |   |不能树立(见|
|6 |  |  | | |   |(帕尔皮克)山口 |        |        |   |   |第十七条第四|
|  |  |立|易| |   |的分水线上   |        |        |   |   |款)    |
|--|--|--|-|-|---|--------|--------|--------|---|---|------|
|  |  |  | | |   |7号界桩到1/7号 |        |        |   |   |      |
|  |  |  |小| |   |附桩的天文方  |        |        |   |1964年|      |
|  |1/7|  | | |界线上|位角为332°43′|75°25′39″.58|36°51′07″.61|   |6月7日|      |
|  |  |  |型| |   |44″.68,距离为|        |        |   |   |      |
|  |  |  | | |   |341.95米    |        |        |   |   |      |
|--|--|--|-|-|---|--------|--------|--------|---|---|------|
|  |  |单|大| |   |位于红其拉甫达 |        |        |   |1964年|      |
|7 |  |  | | |界线上|        |75°25′45″.90|36°50′57″.75|4733 |6月7日|      |
|  |  |立|型| |   |坂的分水线上  |        |        |   |   |      |
|--|--|--|-|-|---|--------|--------|--------|---|---|------|
|  |  |  | | |   |7号界桩到2/7号 |        |        |   |   |      |
|  |  |  |小| |   |附桩的天文方  |        |        |   |1964年|      |
|  |2/7|  | | |界线上|位角为217°16′|75°25′38″.36|36°50′49″.80|   |6月7日|      |
|  |  |  |型| |   |24″.18,距离为|        |        |   |   |      |
|  |  |  | | |   |307.90米    |        |        |   |   |      |
|--|--|--|-|-|---|--------|--------|--------|---|---|------|
|  |  |  | | |   |位于北其牙里克 |        |        |   |   |      |
|  |  |单|简| |   |河和南其牙里克 |        |        |   |1964年|      |
|8 |  |  | | |界线上|河汇合成克里满 |75°45′02″.28|36°44′15″.50|4332 |5月10|      |
|  |  |立|易| |   |河处的西北面山 |        |        |   |日  |      |
|  |  |  | | |   |的上坡     |        |        |   |   |      |
|--|--|--|-|-|---|--------|--------|--------|---|---|------|
|  |  |  | | |   |位于北其牙里克 |        |        |   |   |      |
|  |  |单|大| |   |河和南其牙里克 |        |        |   |1964年|      |
|9 |  |  | | |界线上|河汇合成克里满 |75°45′28″.54|36°43′55″.00|3938 |5月10|      |
|  |  |立|型| |   |河处的西北面山 |        |        |   |日  |      |
|  |  |  | | |   |的下坡     |        |        |   |   |      |
|--|--|--|-|-|---|--------|--------|--------|---|---|------|
|10 |  |  |小| |中方|位于克里满河北 |        |        |   |1964年|两颗界桩的连|
|(1)|  |双| | |   |        |75°45′58″.55|36°43′42″.62|3888 |5月9日|线同边界线的|
|  |  |  |型| |一侧|陡岸上     |        |        |   |   |交会点的座标|
|--|--|  |-|-|---|--------|--------|--------|---|---|是根据该两界|
|10 |  |  |小| |巴方|位于克里满河南 |        |        |   |1964年|桩的座标计算|
|(2)|  |立| | |   |        |75°46′01″.58|36°43′35″.48|3892 |5月9日|求得。详见界|
|  |  |  |型| |一侧|陡岸上     |        |        |   |   |桩位置图的说|
|  |  |  | | |   |        |        |        |   |   |明。    |
|--|--|--|-|-|---|--------|--------|--------|---|---|------|
|11 |  |  |小| |中方|位于克里满河北 |        |        |   |1964年|      |
|(1)|  |双| | |   |        |75°51′40″.93|36°40′27″.43|3683 |5月13|      |
|  |  |  |型| |一侧|偏东岸上    |        |        |   |日  |      |
|--|--|  |-|-|---|--------|--------|--------|---|---| 同 上  |
|11 |  |  |小| |巴方|位于克里满河南 |        |        |   |1964年|      |
|(2)|  |立| | |   |偏西岸一小路南 |75°51′36″.97|36°40′23″.06|3702 |5月13|      |
|  |  |  |型| |一侧|面的山坡上   |        |        |   |日  |      |
|--|--|--|-|-|---|--------|--------|--------|---|---|------|
|12 |  |  |小| |中方|位于克里满河东 |        |        |   |1964年|      |
|(1)|  |双| | |   |        |75°54′14″.36|36°38′13″.87|3477 |5月12|      |
|  |  |  |型| |一侧|北岸上     |        |        |   |日  |      |
|--|--|  |-|-|---|--------|--------|--------|---|---| 同 上  |
|12 |  |立|小| |巴方|位于克里满河西 |        |        |   |1964年|      |
|(2)|  |  | | |   |        |75°54′08″.00|36°38′11″.04|3471 |5月12|      |
|  |  |  |型| |一侧|南岸上     |        |        |   |日  |      |
|--|--|--|-|-|---|--------|--------|--------|---|---|------|
|  |  |  | | |   |位于克里满河和 |        |        |   |   |      |
|13 |  |  |大| |巴方|克勒青河汇合处 |        |        |   |1964年|      |
|(1)|  |  | | |   |的克里满河南陡 |75°55′55″.09|36°36′13″.55|3287 |5月10|克里满河和克|
|  |  |  |型| |一侧|岸、克勒青河西 |        |        |   |日  |勒青河河床中|
|  |  |  | | |   |陡岸上     |        |        |   |   |心线的会合点|
|--|--|三|-|-|---|--------|--------|--------|---|---|的座标是根据|
|  |  |  | | |   |位于克里满河和 |        |        |   |   |该三颗界桩的|
|13 |  |  |小| |中方|克勒青河汇合处 |        |        |   |1964年|座标计算求 |
|(2)|  |  | | |   |的克勒青河西北 |75°56′33″.00|36°36′25″.40|3280 |5月10|得。详见界桩|
|  |  |  |型| |一侧|陡岸上     |        |        |   |日  |位置图的说 |
|  |  |  | | |   |        |        |        |   |   |明。    |
|--|--|立|-|-|---|--------|--------|--------|---|---|      |
|  |  |  | | |   |位于克里满河和 |        |        |   |   |      |
|13 |  |  |小| |中方|克勒青河汇合处 |        |        |   |1964年|      |
|(3)|  |  | | |   |的克勒青河东陡 |75°56′38″.57|36°35′57″.36|3287 |5月10|      |
|  |  |  |型| |一侧|岸的小石山梁上 |        |        |   |日  |      |
|--|--|--|-|-|---|--------|--------|--------|---|---|------|
|  |  |  | | |   |        |        |        |   |   |两颗界桩的连|
|  |  |双|小| |   |        |        |        |   |   |线同边界线的|
|14 |  |  | | |巴方|位于克勒青河南 |        |        |   |1964年|交会点的座标|
|(1)|  |  | | |   |        |75°55′44″.45|36°33′40″.58|3308 |4月26|是根据该两界|
|  |  |  | | |一侧|陡岸上     |        |        |   |日  |桩的座标计算|
|  |  |立|型| |   |        |        |        |   |   |求得。详见界|
|  |  |  | | |   |        |        |        |   |   |桩位置图的说|
|  |  |  | | |   |        |        |        |   |   |明。    |
|--|--|--|-|-|---|--------|--------|--------|---|---|------|
|  |  |  | | |   |位于克勒青河北 |        |        |   |   |      |
|14 |  |  |小| |中方|岸的一石丘和山 |        |        |   |1964年|      |
|(2)|  |  | | |   |坡之间的平坦地 |75°55′47″.96|36°33′55″.64|3318 |4月26|      |
|  |  |  |型| |一侧|上       |        |        |   |日  |      |
|--|--|--|-|-|---|--------|--------|--------|---|---|------|
|15 |  |  |小| |巴方|位于克勒青河西 |        |        |   |1964年|      |
|(1)|  |双| | |   |陡岸、一小时令 |75°59′02″.27|36°29′59″.59|3440 |4月24|      |
|  |  |  |型| |一侧|河西北陡岸上  |        |        |   |日  |      |
|--|--|  |-|-|---|--------|--------|--------|---|---|  同上  |
|15 |  |  |小| |中方|位于克勒青河东 |        |        |   |1964年|      |
|(2)|  |立| | |   |        |75°59′28″.94|36°30′01″.96|3404 |4月26|      |
|  |  |  |型| |一侧|陡岸上     |        |        |   |日  |      |
|--|--|--|-|-|---|--------|--------|--------|---|---|------|
|  |  |  | | |   |位于克勒青河和 |        |        |   |   |      |
|  |  |  | | |   |消尔布拉克代牙 |        |        |   |   |      |
|16 |  |  |小| |巴方|汇合处的克勒青 |        |        |   |1964年|      |
|(1)|  |双| | |   |河西南陡岸、消 |76°00′25″.96|36°26′58″.42|3440 |4月20|      |
|  |  |  |型| |一侧|尔布拉克代牙西 |        |        |   |日  |      |
|  |  |  | | |   |北陡岸上    |        |        |   |   |      |
|--|--|  |-|-|---|--------|--------|--------|---|---|  同上  |
|  |  |  | | |   |位于克勒青河和 |        |        |   |1964年|      |
|16 |  |  |小| |中方|消尔布拉克代牙 |76°01′02″.54|36°27′22″.66|3443 |4月21|      |
|(2)|  |立| | |   |汇合处的克勒青 |        |        |   |日  |      |
|  |  |  |型| |一侧|河东岸山坡上  |        |        |   |   |      |
|--|--|--|-|-|---|--------|--------|--------|---|---|------|
|  |  |  | | |   |位于克勒青河和 |        |        |   |1964年|      |
|  |  |单|大| |   |消尔布拉克代牙 |76°00′55″.82|36°27′01″.42|3447 |4月21|      |
|17 |  |  | | |界线上|汇合处的南面山 |        |        |   |日  |      |
|  |  |立|型| |   |的下坡     |        |        |   |   |      |
|--|--|--|-|-|---|--------|--------|--------|---|---|------|
|  |  |  | | |   |位于克勒青河和 |        |        |   |   |      |
|  |  |单|简| |   |消尔布拉克代牙 |        |        |   |1964年|      |
|18 |  |  | | |界线上|汇合处的南面山 |76°01′14″.50|36°26′19″.17|4572 |4月20|      |
|  |  |立|易| |   |的上坡     |        |        |   |日  |      |
|--|--|--|-|-|---|--------|--------|--------|---|---|------|
|  |  |  | | |   |位于东木斯塔山 |*       |*       |   |   |*在制图过程|
|  |  |  | | |   |口的分水线上  |        |        |   |   |中,发现实地|
|  |  |  | | |   |        |        |        |   |   |求得的座标,|
|  |  |单|简| |   |        |        |        |   |1964年|由于自然条件|
|19 |  |  | | |界线上|        |        |        |5416 |5月9日|的限制,与邻|
|  |  |立|易| |   |        |        |        |   |   |近控制点不协|
|  |  |  | | |   |        |        |        |   |   |调,所以座标|
|  |  |  | | |   |        |        |        |   |   |不予列入。 |
|--|--|--|-|-|---|--------|--------|--------|---|---|------|
|  |  |  | | |   |位于喀喇昆仑山 |        |        |   |   |      |
|  |  |  | |20|界线上|        |77°49′26″.55|35°30′50″.00|5568 |   |      |
|  |  |  | | |   |口上      |        |        |   |   |      |
------------------------------------------------------------

   注:表中所列的克里满河巴方称吾甫浪吉勒尕河,克勒青河巴方称穆斯塔格河,消尔布拉克代牙巴方称布拉尔杜河。

          第四部分 边界线和界桩的维护

交通部关于外商投资建设、经营港口、公路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交通部


交通部关于外商投资建设、经营港口、公路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交通部


部属各有关单位,双重领导各沿海港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厅(局、委、办):
自我部颁发《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交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各地对外商投资建设、经营港口码头和公路基础设施十分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外商也纷纷前来洽谈合作项目。由于港口和公路建设,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都关系到国家交通基础设施的布局,因此所有外商投资项
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三资”企业审批程序报批。有些外商投资建设、经营的重要港口、公路项目还要报告请示国务院。我部为了及时掌握情况,以便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指导,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港口、公路基础设施,避免工作上的被动和失误,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原则同意,凡
外商投资建设经营港口、公路项目,在与外商签定意向书前,请各单位将会谈情况及拟议的意向书以书面形式向我部通报。意向书签署后,请将其副本抄送我部。在工作的各个阶段,特别是协议、合同等重要事项,请将进展情况及重要的变化和决策及时向我部通报。
请各有关单位按此通知办理。此前没有书面通报的,请于六月底前补送。



1993年5月31日

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审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审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通知

( 1982 - 11 - 8 )



国务院同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审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批转国家城建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风景名胜保护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发[1981]38号文)和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风景名胜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关于审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城建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风景名胜保护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发[1981]38号文)的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对重点风景名胜区进行了调查、评价和鉴定,已有二十二个省、市、自治区提出了五十五处,要求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今年三月到四月期间,全国政协城建组、文化组和原城建总局分别邀请部分在京政协委员和有关园林、建筑、城市规划、地理、美术、文物、旅游、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开会,讨论加强风景名胜的保护问题并评议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大家一致认为,我国山河壮丽,历史悠久,自然风景和名胜古迹遍布全国。一些年来由于各种原因,许多重要风景名胜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近年来一些风景区的开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应尽早确定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制订保护管理办法,明确管理体制,使我国一些世所罕见的壮丽自然景观和名胜古迹切实得到保护。经过讨论和评定,提出了四十四处风景名胜区(名单附后),作为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台湾省的风景名胜区待台湾回归祖国后另定),请审定。
当前,各地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国发[1981]38号文件的要求,做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一、抓紧编制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划定范围。各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要组织科技力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编制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提出保护和管理范围。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和管理范围要从保持景区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完整,有利于保护,便于管理和组织旅游出发,不应受行政区划的限制。为了保持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特色,维护生态平衡,避免环境污染,还要在风景名胜区外围划出一定的保护地带。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和范围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审查后,报国务院批准,并立碑标明区界,建立档案。
二、加强领导,实行统一管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要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安排风景名胜区内各方面的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风景名胜不再受到破坏和污染,保持和发扬景观原有特色,按照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现有的物质、技术条件安排好旅游。使风景名胜区环境优美,秩序良好,成为有益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进行科普教育,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游览胜地。
三、严格保护景区植被和地形地貌,维护自然生态。在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严禁砍伐林木、破坏植被和进行开山取石、挖沙取土、围湖造田等破坏地形地貌的活动。
四、积极稳妥地做好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建设工作。风景名胜区的一切建设均要按照规划要求有计划地进行,重要建设项目要报上一级城乡建设部门审批。旅游设施要因地制宜,要保持地方特色,同自然环境相协调。目前尚不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风景名胜区,应搞好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绿化建设。
五、继续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价和鉴定工作。凡符合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条件的,可陆续呈报国务院审批。建议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分批审定省级风景名胜区,并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备案。
以上妥否,请批示。
附: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
1、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 八达岭位于北京西北延庆县境内,是万里长城重要隘口??居庸关的外口。山势险峻,长城依山而筑,居高临下,工程浩瀚,气势雄伟。明十三陵位于北京北部昌平县境内,山环水抱,南部有龙虎二山对峙,形同大门。其内分列着十三座明代帝王的陵寝,每陵各居一山,明楼、殿阁隐现于苍松翠柏之中。1958年修建了十三陵水库,使风景名胜区更添新色。八达岭??十三陵一带还分布着望京石、点将台、居庸关、云台、沟沟崖、铁壁银山等名胜动古迹。
2、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风景名胜区 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座落在峰峦起伏的山谷盆地中。避暑山庄建于1703-1790年,是规模宏大的皇家园林,由宫殿和苑景两部分组成。宫殿布局严谨,建筑朴素;苑景充分利用丰富多样的自然地形,运用我国传统的造园手法,集中了古代南北园林艺术之精华。外八庙融合了汉、蒙、藏等民族的建筑形式,如众星拱月,环列于山庄的东部和北部。分布于群山中的奇峰异石如棒锤峰、双塔山、罗汉山等,与山庄建筑相互映衬,使人文美与自然美融合一体。
3、秦皇岛北戴河风景名胜区 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西南,南临渤海,北靠联峰山。北戴河海滩漫长曲折,沙软潮平,林木苍翠,有鸽子窝、金山咀、老虎石、观音寺、望海亭、莲花石等景点,是我国著名的海滨风景名胜区。秦皇岛市东北还有万里长城重要关城“天下第一关”??山海关以及孟姜女庙、孟姜女坟、老龙头等名胜古迹。
4、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山西省五台县东北。以台怀镇为中心,周围屹立着东、西、南、北、中五个山峰,称作五台。五峰之内称台内。最高峰北台海拔3,058米,素称“华北屋脊”。五台山是古老的花岗岩、片麻岩构成断块上升的山地,山顶平展如台,河谷溪流不断。五台山为我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早在东汉就在此建佛教殿堂,现存唐、辽、元、明、清寺庙及遗迹近百处,台外南禅寺和佛光寺建于唐代,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木结构建筑,其它珍贵文物亦很多。五台山还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政府所在地,松岩口有白求恩大夫建立的模范医院。
5、恒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山西省浑源县城南。恒山主峰海拔2,016米,为石灰岩质断层山,山势雄伟,奇峰壁立,自古被封为北岳。有天峰岭、翠屏峰、金龙峡、姑嫂崖、飞石窟、千佛岭、悬空寺等胜景。悬空寺建于金龙峡西侧翠屏峰悬崖上,上载危岩,下临深谷,楼阁悬空,分外壮观。还有彩陶文化、青铜器遗址、汉崞县古城遗址、内长城以及古墓葬等古迹。
6、鞍山千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辽宁省鞍山市东南。为花岗岩体剥蚀低山丘陵,群山层峦起伏,山峻崖峭,态状万千,最高峰仙人台海拔708米。山上林木繁茂,有植物八百多种和珍贵的黑鹤等鸟兽近百种。自隋唐以来千山成为佛道两教活动之地,目前尚存祖越、龙泉、中会、大安、香岩等寺观二十座,古塔、石碑、题刻等名胜古迹多处。有“东北明珠”之称。
7、镜泊湖风景名胜区 位于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镜泊湖为牡丹江上火山形成的熔岩堰塞湖。湖泊四面环山,水平如镜,湖岸曲折,山重水复,有吊水楼瀑布、白石砬子、大孤山、小孤山、珍珠门等景区。湖西为张广才岭的茂密森林,生长着许多珍贵动、植物。还有十座雄伟的火山口和许多熔岩洞。
8、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 位于黑龙江省德都县西北。为火山地质自然风景,十四座火山锥平地而起,形态各异,五个连通的熔岩堰塞湖蜿蜓其间。老黑山和火烧山为二百多年前喷发的近期火山,火山地貌完整,有“火山地质博物馆”之称。火山熔岩形成的丰富地貌与山、水、森林融合在一起,构成特殊的景观,有温泊云雾、三池冰裂、石浪闻声、桦林沸泉等景点。
9、太湖风景名胜区 位于江苏省苏州、无锡两市和吴县、宜兴、无锡三县境内。太湖中有岛屿四十八个,山水结合,层次丰富,自成天然画卷。太湖东、北、西沿岸和湖中诸岛,为吴越文化发源地,遗存大批文物古迹,如春秋时期阖闾城、越城遗址、隋代大运河、唐代宝带桥、宋代紫金庵、元代天池石屋、明代扬湾一条街以及大量名寺古刹,古典园林等。还有关于吴王夫差、越王勾践、孙子、范蠡、西施、项羽、范仲淹等历史人物的传说和遗迹。
10、南京钟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以钟山(紫金山)和玄武湖为中心。钟山三峰相连形如巨龙,山、水、城浑然一体,雄伟壮丽,气势磅礴,古有“钟山龙蟠,石城虎踞”之称。地处北温带和亚热带之交,为南北植物引种过渡地带,植物品种丰富,林木繁茂。有中国民主革命伟大先驱者孙中山先生的陵墓??中山陵以及辛亥革命名人墓。还有孙权墓、明孝陵、灵谷寺等名胜古迹多处。
11、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风景妩媚,早在南宋即出现“西湖十景”,经过历代妆点,使江湖、山林、洞壑、溪泉、春华秋实、夏荷冬雪等自然之胜与古刹丛林及造园家的雕凿融为一体,正如苏东坡诗:“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杭州为吴越古都,又是丝绸之府、鱼米之乡,人物辈出,留下不少可歌可泣的史实和传诵千古的诗篇,与西子湖畔大量名胜古迹互为印证。
12、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 位于浙江省钱塘江上游,下起富阳,上至淳安。两岸山色清翠秀丽,江水清碧见底,素以水色佳美著称;更兼许多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村落和集镇点染,使富春江、新安江画卷增色不少。新安江水库碧波万顷,湖中岛屿密布,林木繁茂,有千岛湖之称。沿江有鹳山、桐君山、瑶琳洞、赋溪、姥山、龙山等景区,还有严子陵钓台、方腊洞、灵栖洞等名胜。
13、雁荡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浙江省乐清县东北。雁荡奇秀是因构成山体的流纹岩断裂发育,经风化作用而形成的奇特地貌。奇峰怪石,古洞石室,层峦叠嶂,飞瀑流泉,蔚为壮观。主峰百岗尖海拔1,150米。灵峰、灵岩、大龙湫为全山风景中心。大龙湫瀑布高达190米,直泻龙潭。雁荡山古负盛名,唐初即在山上建寺院,宋时曾有十八古刹、十六亭、十院之盛。
14、普陀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浙江省普陀县。为我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相传自五代建“不肯去观音院”之后,历代相继兴建寺院,其中普济、法雨和慧济三大寺是我国南方清初寺庙建筑群的典型。普陀山四面环海,群岛罗列,碧海蓝天,风景奇特,素有“海天佛国”之称。古人云:“山兼海之胜,当推普陀山”。岛上有千步沙、百步沙海滩以及潮音洞、梵音洞、南天门、西天门等风景点二十多处。
15、黄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安徽省南部太平、黟县、休宁、歙县交界处。为峰林状花岗岩高山构成的山岳风景名胜区。山体雄伟奇特,玲珑巧石,万姿千态,主峰莲花峰海拔1,840米,黄山美在奇松、怪石、云海、温泉“四绝”。黄山松生长在峰石峭壁间,苍劲、刚毅,尤以迎客松的美姿著名。黄山雨量充沛,林木繁茂,云蒸雾涌,自然景色变幻莫测,主要景点有北海、西海、天都峰、玉屏楼、云谷寺等。黄山以其非凡的自然美膺得“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之誉。
16、九华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安徽省青阳县境内。是花岗岩体构成的山岳风景名胜区,山势雄伟高拔,主峰十王峰海拔1,341米。宋王安石誉为“楚越千万山,雄奇此山兼”。九华山我是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东晋开始佛教传入,佛教寺庙相继而建。建筑形式以佛教殿堂与皖南民居相结合而独树一帜。尤其九华街一带之寺庙,各抱地势,高低错落,形成以化城寺为中心的优美古建筑群,享有“佛国仙城”之号。九华山的苍松、翠竹、岩洞、怪石、飞瀑、流溪、田园、山庄,也别有情趣。
17、天柱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安徽省潜山、岳西两县境内。是花岗岩构成的山岳风景名胜区,主峰海拔1,490米,壮丽峻秀,多瀑布、清泉,林木茂密,海拔千米以上多黄山松,千姿百态,其“迎客松”犹如黄山“迎客松”之同胞姊妹。天柱山古称皖山,现存三祖寺等寺庙和历代文人留下的摩崖石刻二百多处。
18、武夷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福建省崇安县境内。是以“丹霞地貌”为特征的风景名胜区。“有声欲静三三水,无势不奇六六峰”,以盘流山中的九曲溪为中心,沿溪森列三十六峰,碧水丹山,奇险秀丽。九曲溪每曲自成异境,大王峰、玉女峰、天游峰、接笋峰、小桃源、水帘洞、流香涧、一线天各有其胜。还有古越族安置在绝壁上的“船棺”,宋代朱熹创办的紫阳书院,元代御茶园以及历代摩崖石刻等名胜古迹。
19、庐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南,东濒鄱阳湖,北临长江。是以平地拔起的地垒式断块山为主体的山岳风景名胜区。主峰大汉阳峰海拔1,474米。庐山风景具有雄、奇、险、秀的特色。自古有“匡庐瀑布誉满天下”的盛名。位于五老峰东的三叠泉,水分三级挂落于铁壁峰前,落差120米。山上有仙人洞、三宝树、龙首岩、含鄱口等景点,山下有晋代东林寺,宋代的观音桥和白鹿洞书院等名胜古迹。
20、井冈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江西省井冈山县。井冈山属南岭北支,罗霄山脉中段,为中国革命第一个农村根据地。有毛泽东、朱德、彭德怀、陈毅等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工农红军革命斗争的遗迹多处。英雄的业绩和壮丽的河山相互辉映,光照千秋,故朱德同志题为“天下第一山”。井冈山以石灰岩、砂页岩为主,亦有花岗岩出露,山高谷深,林木茂密,山泉飞瀑,溪流澄碧,终年不断,还有大型溶洞和许多珍稀动、植物。
21、泰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是古老的片麻岩构成的断块山地,崛起于华北大平原东缘的齐鲁丘陵之上,主峰海拔1,545米,山势磅礴,雄伟壮丽,常被喻为中华民族伟大崇高的象征。泰山为五岳之首,自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直至明清,历代帝王封禅祭祀,文人墨客吟咏题刻,留下丰富的文物古迹,被誉为露天的历史、艺术博物馆。有岱庙、普照寺、碧霞祠、经石峪刻石、灵岩寺等名胜古迹和玉皇顶、日观峰、月观峰、石坞松涛、鹰愁涧、龙潭瀑布等景点以及许多古树名木。
22、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包括青岛海滨和崂山两部分。青岛海滨岬角曲折,丘陵起伏,其中分布着公园、浴场、寺院等,隔海有薛家岛、竹岔岛、琅▲台等景区。崂山为我国近海名山,海山毗连,雄奇秀美。主峰崂顶海拔1,133米,山上奇峰异石,清泉回流,可观海上云气岚光、壮丽日出等。还有道家宫观,名人诗文刻石等名胜古迹多处。
23、鸡公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南。为低山丘陵风景,是本世纪初发展起来的避暑游览地。山岭苍翠秀丽,报晓峰海拔784米,形似引颈啼鸣的雄鸡。鸡公山地处我国南北植物过渡带,雨量充沛,气候宜人,植物繁茂,有一千二百多种。云海、日出、飞瀑、流泉,四季景色变化动人,主要景点有报晓峰、灵华山、青龙潭,将军石等,还有大量山庄别墅和山村民居。
24、洛阳龙门风景名胜区 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南。龙门山系熊耳山之分支,由西向东到龙门突然断裂,分成东西两山,巍然对峙,伊水中流,形成一座天然石阙,称为“伊阙”。伊水西岸山势陡峭,自北魏始开凿佛教石刻,现有窟龛二千一百多个,佛像十万余尊,碑刻题记三千六百多块,佛塔四十多座,是我国三大石窟艺术宝库之一。洛阳为九朝故都,龙门自古为帝王游幸、文人荟萃之地,附近还有关林、白居易墓等古迹。
25、嵩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河南省登封县境内。中岳嵩山由太室山(海拔1,494米)和少室山(海拨1,512米)等组成,雄峙中原,群峰耸立,层峦叠嶂。地处古都汴、洛之间,自古为文人荟萃之地,历代帝王将相、文人学士、高僧名道、拳豪义侠留下了大量名胜古迹,如始建于北魏的少林寺,规模宏大的中岳庙,我国四大书院之一的嵩阳书院和院内的两株“将军柏”,以及我国现存最古的嵩岳寺塔,太室、少室、启母三汉阙和古天文观测台等。
26、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 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水面辽阔,港叉曲折,依自然环境,分为听涛、磨山、落雁、白马、吹笛、珞洪等景区。沿湖山峦起伏,以磨山最为秀丽,四季花木繁茂,春兰、夏荷、秋桂、冬梅都很著名。有梅林近百亩,七十多个品种。还有楚王、屈原、刘备、关羽、李白、岳飞等历史名人的遗迹多处。
27、武当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湖北省均县西南。峰奇谷险,洞室幽邃,景色绮丽。主峰天柱峰海拨1,612米。武当山为道教圣地之一,自唐以来不断有所建筑,从古均州城至天柱峰一线一百四十余里,分布着数十组元、明、清历代古建筑群,有的在高峰之巅,有的嵌入峭壁,有的隐现于山麓、涧谷、石洞之中,同地形完美结合,工程浩大,工艺精湛,成功地体现了“仙山琼阁”的意境,犹如我国古建筑成就的展览。
28、衡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湖南省衡山县。南岳衡山主要由花岗岩构成,山势雄伟,群峰簇拥,主峰祝融峰海拔1,290米。现存南岳庙、祝圣寺、福严寺、南台寺等寺庙多处。祝融峰之高,藏经殿之秀,方广寺之深,水帘洞之奇为南岳“四绝”。衡山林木繁茂,终年翠绿,奇花异草,四时郁香,素有“五岳独秀”之称。历代帝王和文人墨客来此巡狩、祭祀、聚会、讲学,留有许多古迹和大批诗词、题咏、摩崖石刻。
29、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 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包括七星岩和鼎湖山两部分。为石灰岩峰林型山水风景。七星岩湖面广阔,七座苍翠的山岩,矗立湖滨,排列如同北斗。岩内多溶洞,岩壁上留有许多题刻。鼎湖山群峰竞秀,古木参天,以丛林古刹、飞瀑流泉著称。散布在庆云寺周围的数千亩自然林,属南亚热带常绿季雨林型,具有独特的岭南景色。
30、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 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是典型的岩溶峰林地貌,山奇水秀,为著名的山水风景名胜区。“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山石突起,或孤峰婷婷,或峰丛连座,森列无际。漓江及其支流,环回于石山峰林之间,山环水抱,秀丽无比,素有“桂林山水甲天下”之称。桂林“无山不洞”,以芦笛岩、七星岩等溶洞最著名。风景区内文物古迹很多,仅石刻就有两千多件,遍布各风景点,还有秦堤灵渠,秦汉古严关遗址,明靖江王城等。
31、峨眉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四川省乐山地区。包括峨眉山和乐山大佛两部分。峨眉山为平畴突起的断块山。东部低山,势如锦屏,中部群峰如笋,西部山势巍峨,素有“峨眉天下秀”之称。主峰金顶海拔3,099米。登金顶可观云海、日出、“佛光”、“圣灯”四大奇观。从山麓到山顶分别属三个不同的气候带,雨量充沛,植物三千多种,故有“植物王国”之称。峨眉山是我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有报国寺、伏虎寺、万年寺、清音阁、洗象池等名胜古迹多处。乐山大佛在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交汇处,开凿于唐,高71米,为全国之冠。与山、水、寺、塔共同组成了一处蜀中胜景。
32、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 位于四川省东部和湖北省西部。为以长江峡谷水道为主的河川风景名胜区,西起四川奉节,东至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是瞿塘峡、巫峡、西陵峡的总称。两岸群山笔立、崔嵬摩天,幽邃峻峭。三峡以瞿塘雄、巫峡秀、西陵险和观三峡云雨驰名。沿江的名胜古迹有丰都名山、忠县石宝寨、云阳张飞庙、奉节白帝城以及大量赞颂三峡风光的题刻。长江支流大宁河的小三峡,山青水秀,奇峰壁立,林木葱茏,猿声阵阵,饶有野趣。
33、黄龙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 位在四川省松潘、南坪县境内。是以众多的高原湖泊、瀑布和植物景观为主的自然风景。黄龙寺面对白雪皑皑之玉翠山,沟内彩池密布,遍地奇花异草;九寨沟内有成百个阶梯彩色湖泊,无数飞瀑流泉奔腾倾泻,串连其间,景色秀丽奇绝,世所罕见。黄龙寺、九寨沟二者毗连,但又被高山阻隔为各自独立、各具特点的两大景区。
34、重庆缙云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四川省重庆市北碚区和合川县城附近。包括缙云山、北温泉、合川钓鱼城以及北碚至钓鱼城间嘉陵江沿岸风景名胜。缙云山、北温泉的山岳江河、温泉峡谷、丛林古刹、溪流瀑布、奇葩异卉展示了巴山蜀水幽、险、雄的特色。山中植物有一千七百余种,有“川东小峨眉”之称。合川钓鱼城是南宋抗元的古战场,该城三面临江,屹立江心,尚存古城墙和七座城门以及护国寺、忠义祠等古迹。
35、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 位于四川省灌县境内。青城山背靠岷山雪岭,面向川西平原,四周密林青翠,岁寒不凋,诸峰环绕,状若城郭,故名。主峰大面山海拨1,300米。以幽古闻名,素有“青城天下幽”之称。青城山为我国道教发祥地之一,名胜古迹、文赋墨迹极为丰富。都江堰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创建的伟大水利工程,不仅消除水患,而且使川西平原成为“天府之国”,有都江堰、二王庙、伏龙观、斗犀台、安澜索桥、玉垒关等景点。
36、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 位于四川省绵阳地区。是在连绵不断的秦岭、巴山、岷山之间,以“蜀道”为纽带的风景名胜区。蜀道是从陕西汉中、宁强入川至广元、剑阁、梓潼的古栈道,绵亘数百里。沿线地势险要,风光峻丽,唐代李白有“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描述。蜀道中分布着众多的名胜古迹,有古栈道、三国古战场遗迹、武则天庙皇泽寺、唐宋石刻千佛岩、剑门关、古驿道翠云廊、七曲山大庙、李白故居等。
37、黄果树风景名胜区 位于贵州省镇宁和关岭两县接壤处。为以黄果树大瀑布为中心的风景名胜区。大瀑布位于犀牛滩,落差74米,宽81米,瀑下为水深17米的犀牛潭,瀑布周围景色瑰丽,河流曲折,地形起伏,有许多激流险滩和瀑布群。还有石林、溶洞和布依族、苗族村寨以及红岩碑、关索庙、天龙庙等古迹。
38、路南石林风景名胜区 位于云南省路南彝族自治县境内。石林为石灰岩岩溶地貌的一种特有形态,以怪石林立、突兀峥嵘、千姿百态、变化无穷为特征。其生动奇异的形象,犹如莽莽森林,又似千队万骑,令人遐想联翩,流传下来许多传神的命名和神话故事。石林壁峰之中,翠蔓挂石,金竹挺秀,山花香溢,季鸟和鸣,使千嶂崖峰显得生气盎然。附近还有芝云洞、奇风洞、长湖、月湖、飞龙瀑等景点。当地彝族人民的歌舞、风情,更使风景名胜区增添色彩。
39、大理风景名胜区 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为以苍山洱海为中心的湖泊山岳风景名胜区,包括剑川县石宝山景区和宾川县鸡足山景区。苍山挺拔壮丽,主峰海拔4,112米。山上有三千多种植物,是我国植物资源宝库。洱海为高山淡水湖,湖面海拔1,966米,碧水清波,山水相映,明媚秀丽。在下关至上关间分布着古南诏德化碑、大理三塔和蝴蝶泉等名胜古迹。这里白族等少数民族有丰富多彩的民居、民俗和许多优美的民间故事、神话传说。
40、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 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以允景洪为中心,包括勐仑、勐遮和澜沧江一线,为茂密的原始森林和热带雨林风光,以动植物资源繁多著称。勐仑河谷热带雨林是西双版纳植物王国的缩影。勐遮有景真八角亭、勐帮水库、曼冷缅寺、茶王树等景点。澜沧江一线有称为“孔雀之乡”的橄榄坝、小白塔、仙人洞、大宗河瀑布、虎跳石等景点以及多种野生植物群落。西双版纳是以傣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有独特的民俗、民居建筑和园林村落。
41、华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陕西省华阴县境内。西岳华山属秦岭山脉,由花岗岩构成,平地拨起,直插云霄。落雁峰最高,海拨2,154米。华山以奇险著称,有青柯坪、千尺幢、擦耳崖、苍龙岭、长空栈等景点。华山松高大参天,多生长在海拨1,500米以上的地带,与险峰奇石相得益彰。华山为道教胜地之一。规模宏大的西岳庙位于华阴县城北,还有玉泉院、仙姑观等名胜和许多历代名人题刻,以及神话传说。
42、临潼骊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陕西省临潼县境内。临近古 城西安、咸阳,以名胜古迹众多著名。骊山林木苍郁,素有“绣岭”之称,远望似一匹骊马,最高峰海拨914米。周、秦、汉、隋、唐等王朝均在骊山建离宫,利用温泉沐浴,有华清池等名胜。骊山东有秦始皇陵和兵马俑坑,一号坑已建起规模宏大的兵马俑博物馆。兵马俑雕塑精美,造型生动,是文化艺术珍品。骊山西北有五千年前姜寨母系氏族社会村落遗迹,东北还有鸿门宴遗址等。
43、麦积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甘肃省天水县境内。以石窟造像为主,自然风景也很秀丽,分为麦积山、仙人崖、石门三个景区。在僧帽山、罗汉岩、香积山、三扇岩、独角峰等奇峰环抱中,麦积山一秀突起,石窟即开凿于悬崖峭壁上,现存石窟佛龛一百九十四个,泥塑、石雕七千二百余件,壁画一千余平方米,北朝“崖阁”八座,是丝绸之路上的佛教圣地。风景区内植被良好,山峦叠翠,被誉为西北黄土高原的一颗明珠。
44、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 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县境内。是以高山湖泊为中心的自然风景区。天山博格达峰海拨5,445米,终年积雪,冰川延绵。天池在天山北坡三工河上游,湖面海拨1,900多米。湖畔森林茂密,绿草如茵。随着海拨高度不同可分为冰川积雪带、高山亚高山带、山地针叶林带和低山带四个自然景象带。在天池同时可观赏雪山、森林、碧水、草坪、繁花的景色。附近还有小天池、灯杆山、石峡等景点。天池古称“瑶池”,清乾隆时始以“天镜”、“神池”之意命名为天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