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介绍机构是否应受《经纪人管理办法》调整等有关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局
关于职业介绍机构是否应受《经纪人管理办法》调整等有关问题的答复
1996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贯彻关于加强职业介绍机构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的请示》(桂工商报字〔1996〕2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在劳动力市场中,凡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求职者及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求职信息,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的职业介绍活动,均属经纪行为,应受《经纪人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6号)的调整。
二、凡进行经纪活动的职业介绍机构,应符合《经纪人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其从业人员应按《经纪人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领取经纪资格证书。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经纪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韶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韶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2004年5月29日国务院文件国函[2004]40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韶关市行政区划的请示》(粤府〔2003〕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韶关市北江区、曲江县,设立韶关市曲江区,调整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和仁化县的行政区划。
二、将原北江区的行政区域和原曲江县的花坪镇、犁市镇划归浈江区管辖。
三、将原曲江县的重阳镇、龙归镇、江湾镇划归武江区管辖。
四、将原曲江县的黄坑镇、周田镇、大桥镇划归仁化县管辖。
五、曲江区辖原曲江县的马坝镇、罗坑镇、樟市镇、大坑口镇、乌石镇、沙溪镇、大塘镇、小坑镇、枫湾镇、白土镇,区人民政府驻马坝镇。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