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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营业性舞厅暂行管理办法

时间:2024-07-08 00:03:1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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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营业性舞厅暂行管理办法

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


吉林市营业性舞厅暂行管理办法
吉林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营业性舞厅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营业性舞厅是指各类专业性舞厅、歌舞厅、音乐茶座(酒吧)、音乐咖啡厅、卡拉OK歌厅、曲艺茶社、夜总会以及内设音乐服务项目的饭店、酒店、餐厅等(以下统称舞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范围内营业性舞厅、伴奏(唱)人员和与其有关的经营、娱乐活动的管理。
第四条 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按分工负责本辖区营业性舞厅的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本级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
各级公安、工商、物价、卫生等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舞厅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开办条件与审批管理
第五条 市、县(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对所辖区域内的舞厅设置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第六条 开办舞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安全标准的固定场所、专业性舞厅内须设有办公室、公安值班室、售票室、休息(吸烟)室、冷(热)饮部、配电(调音)室(间)、寄存室、室内厕所,舞厅外须设有存车处;
(二)专业性舞厅的舞池面积和音乐茶座、音乐餐厅、卡拉OK歌舞厅等的营业面积必须在100平方米以上;
(三)音乐茶座、音乐餐厅、音乐酒吧场内必须设小舞台,舞台高度不低于0.5米,台口距座席不得小于2米,舞台前空地面积不得大于场地面积的1/4;
(四)内设音乐服务项目的饭店、酒店、餐厅等,电视荧屏与就餐人员座席的距离不应少于2米;
(五)舞厅须按规定装置良好的音响设备;
(六)舞厅内每平方米的光照度不得低于5瓦;
(七)舞厅内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室内厕所须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吸烟室须安装排烟设备;
(八)舞厅场所内部环境与装璜要清洁、舒适、典雅,不得设封闭式包箱;
(九)舞厅必须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专门管理人员;
(十)独立核算单位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万元。
第七条 开办舞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凡开办专业性舞厅的,须在场所施工或改建前,向所在市、县(市)文化、公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及场所平面图,经审查同意后,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二)舞厅场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竣工后,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组织验收。
(三)舞厅场所工程验收合格后,由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对其从业资格进行审查,公安消防部门对特业经营条件进行审查,卫生防疫部门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并由其共同核准定员、测定光照指数,合格后由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发给《文化经营许可证》,公安消防部门发给
《安全检查合格证》,卫生防疫部门发给《卫生许可证》。
(四)按前项规定取得各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发《营业执照》,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舞厅经理必须接受市、县(市)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开业或上岗。
第九条 凡举办收费性晨练、交谊舞学习班、表演赛、大奖赛及从事经营性的伴(演)奏(唱)活动的,必须经所在地的市、县(市)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其中举办交谊舞等学习班的,还须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 经营与娱乐活动的管理
第十条 舞厅必须按规定配备经理、副经理、专职售票员、检票员、安全保卫人员和专职电工。
专业性舞厅须按经营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场内服务人员。
独立核算单位须配备专职会计、出纳员,非独立核算单位设专职收款员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后方可上岗,在工作时间内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随身携带《健康证》,并佩戴明显标志;
(三)服装整洁,仪表端庄,文明服务,不准酒后上岗。
第十二条 舞厅应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张贴上墙,公布于众。
第十三条 舞厅每日开业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舞厅不准超员营业,检票口不准收取现金。
第十四条 禁止精神病患者或中小学生、儿童进入专业性舞厅。
第十五条 舞厅必须严格遵守财经制度,按规定设立健全的固定资产帐目和收支明细帐目。
晨练、点歌、交谊舞学习班、表演赛、大奖赛和租场等全部收入,必须列入舞厅收入项目。
第十六条 舞厅应严格执行票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乐队人员的酬金标准。
第十七条 凡变更主办单位、舞厅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含租赁、联营),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以及舞厅分立、合并、迁移、休业、废业等,必须到原审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变更法定代表人、撤换舞厅负责人的,必须到原审批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舞厅因故停业三天以上,必须到原审批部门备案,其中停业七天以上的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
第十九条 舞厅、乐队伴奏(唱)人员须按下列规定缴纳管理费;
(一)专业性舞厅、歌舞厅、卡拉OK歌厅、夜总会按营业额的4%缴纳管理费;
(二)音乐咖啡厅、音乐酒吧、曲艺茶社及内设音乐服务项目的饭店、酒店、餐厅,按营业额的1%缴纳管理费;
(三)乐队伴奏(唱)人员按个人实际所得报酬的7%缴纳管理费(含考核培训费);
(四)每月七日前,由舞厅向所在市、县(市)文化市场管理部门一次性交清前一个月的管理费,乐队管理费由舞厅代收代交,逾期不缴纳的,每天加收应缴金额0.5%的滞纳金。
第二十条 市、县(市)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必须用于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一条 参加舞厅娱乐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爱护场内设施,保持场内清洁,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赤背或只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舞厅,不准穿大衣(风雨衣)戴帽子跳舞;
(二)不得穿戴佩有国家统一标志的服装跳舞;
(三)不得强行他人伴舞,不得强行点歌;
(四)禁止有低级庸俗的舞姿行为;
(五)禁止携带管制刀具及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剧毒物品进入舞厅;
(六)禁止喧哗、吵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专业性舞厅场内禁止吸烟;
(七)不准在窗台、座席上堆放衣帽、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
(八)演唱时不得怪腔怪调、篡改歌词或做色情、庸俗的表演。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之一的人员,舞厅工作人员应予以批评劝告,不听劝告或严重影响舞厅秩序的,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退场或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乐队与伴奏(唱)人员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凡参加舞厅伴奏(唱)的人员,必须经市、县(市)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伴奏(唱)证》,经卫生防疫部门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无证或证件不全不准在舞厅参加伴奏(唱)活动。
第二十四条 参加舞厅活动的乐队必须统一填报《伴奏(唱)人员登记表》,报经市、县(市)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与舞厅签订正式合同;
中止执行合同的,必须经双方同意,并报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舞厅乐队必须按下列规定配备人员:
(一)乐队队长(兼职);
(二)专业性舞厅伴奏人员五人以上,音乐茶座、音乐餐厅、音乐酒吧等四人以上;
(三)音乐茶座、音乐餐厅、音乐酒吧伴唱须二人以上。
第二十六条 乐队伴奏(唱)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乐器配备要合理,音乐茶座、卡拉OK歌厅要备有足够满足娱乐者需要的OK带;
(二)专业性舞厅每首曲目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
(三)按时开场、收场,不准变相催促舞客提前退场;
(四)随身携带《伴奏(唱)证》、《健康证》,佩带统一标志,服装仪容整洁,台风端正,坚守岗位,伴唱时应面对舞客或听众;
(五)应经常更换曲目,新上曲目必须经配器、练习后方可正式演奏。
第二十七条 伴奏(唱)和播放录音、激光视盘、OK带曲目,必须是国家正式出版发行并有准映(播)证的。严禁点播(放)、点奏(唱)非国家正式出版发行或明令禁止播(放)的曲目。
第二十八条 凡外地来本市参加伴奏(唱)活动的人员,必须持原居住地县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经本地市、县(市)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 伴奏(唱)人员变更场所时,必须经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组建乐队进行营业性演奏(唱)活动。

第五章 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
第三十一条 舞厅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
安全门内外、疏散楼梯、通道不准堆放物品,必须安装应急灯。
停电时舞厅不准燃点蜡烛营业。
配电盘、调音台及其线路接头、插座、插头的设置和使用,必须符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舞厅的走廊、休息(吸烟)室必须设有卫生箱、痰盂、烟灰缸等卫生设施,并做到一场一清理,场地一场一清擦。
第三十三条 场内温度夏季最高不得超过28°C,冬季不得低于15°C,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80%之间。
第三十四条 舞厅场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和细菌总数以及动态噪音,必须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
专业性舞厅场内光线,下得低于5勒克司。
舞厅室外噪音不得超过所在功能区的环境噪音控制标准,不得影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工作与生活。
第三十五条 舞厅冷(热)饮部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饮具,并备有消毒、洗刷设备,做到一客一消毒。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凡模范遵守本办法,在舞厅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按职责分工由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或会同工商、物价、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开办营业性舞厅、举办收费性学习班和表演赛等活动的,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或限期补办手续,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额1至3倍的罚款。
(二)违反第八条规定,舞厅经理未经培训上岗的,责令其限期参加培训,并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三)违反第十条规定,舞厅未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的,责令其限期配备,超过限期仍未按规定配备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
(四)违反第十三条规定,舞厅超员营业,检票口收取现金的,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同时每发现一次处以200元至300元的罚款。
(五)违反第十四条规定,允许精神病患者、中小学生、儿童进入专业性舞厅的,发现后按每人次50元对舞厅处以罚款。
(六)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点歌、租场等收入不按规定入帐管理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其应列入金额30%至50%的罚款。
(七)违反第十六条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八)违反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变更法人代表,未按规定备案舞厅负责人的,责令其限期补办备案手续,并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
违反第十九条规定,不按规定缴纳管理费的,责令其限期缴纳;超限期仍不缴纳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直至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
(十)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无证或证件不全参加舞厅伴奏(唱)活动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活动,并按每人次50元对舞厅乐队处以罚款。
(十一)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未经审批从事营业性伴奏(唱)活动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额1至3倍的罚款。
(十二)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舞厅乐队未按规定配人、配器、伴奏等的,责令其限期改进,并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伴奏(唱)活动。
(十三)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奏(唱)、播放非正式出版或明令禁止的曲目的,没收非法出版或明令禁止的曲目磁带、激光视唱盘,视情节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
(十四)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舞厅未按安全防火规定安装应急灯、设置使用配电装置、点蜡烛营业等的,责令其限期改进或停业整顿,并按安全防火有关规定处罚。
(十五)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配置卫生设施、饮具、清洁场地、洗刷消毒饮具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处以100至1000元的罚款。
(十六)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按卫生防疫和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法规处罚,专业性舞厅场内光线低于5勒克司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300元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
第三十八条 当事者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
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处罚机关或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证件,依法秉公办事。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妨碍正常营业、擅自查封者,由其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市文化局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三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1993年6月2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32号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5月下旬以来,南方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洪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发,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报,江淮、江南、华南等地今年汛期降雨将明显多于历年水平。近日,部分地区将有暴雨和大暴雨,并伴有短时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为切实做好强降雨和汛期灾害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汛工作


当前,四川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仍处在安置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的紧要关头,防汛抗洪工作也进入了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汛抗洪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在继续抓好抗震救灾的同时,统筹兼顾,科学调配力量,切实做好防洪、防涝、防雷、防范山洪灾害和水库保安等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及时组织领导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真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严肃防汛纪律,坚决服从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调度命令。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及时通报信息,确保联络渠道畅通。


二、切实加强预测预报


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雨情和汛情发展变化,加密监测次数,及时分析会商;特别要加强局部性、突发性灾害的监测预报,准确分析影响时间、程度和范围,及时预测发展趋势,将预报结果及时通报各级政府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为防洪指挥调度和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搞好群防群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无线广播、锣鼓号等各种途径,滚动播报雨情、水情和灾情,及时向群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三、确保水库、江河防洪安全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堤段、病险和在建水库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严格落实江河洪水防御方案和重要水利枢纽的调度方案,加强江河、水库的科学调度,所有水库、水电站都要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进一步加大对地震灾区堰塞湖、震损水库的处理力度,确保安全度汛。要落实好专业抢险队伍和民防队伍,备足防洪抢险物料、装备、运输工具等,确保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险情。加强军民联防,及时向部队通报情况,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抗洪抢险中的突击队和骨干作用。


四、严密防范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防御山洪灾害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要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巡查,及时排险除险,落实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各项措施。震灾地区滑坡、崩塌隐患点较多,特别要加强余震与强降雨综合因素影响下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严防事故发生。一旦发现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征兆,要迅速启动预案,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县、乡、村、组、户,不留死角。要宣传防雷电知识,认真落实各项防雷措施。


五、全面落实各项防汛避险措施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地势较低的城镇、乡村、学校、厂矿、重要工程设施防洪安全检查,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明确“防、抢、撤”的范围、地点和方式。要切实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及时疏浚排洪沟渠和下水管道,防止局部地区强降雨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工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汛措施,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暴雨期间不得进行井下作业,安全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沿海地区要针对今年台风登陆早、数量可能较多的情况,认真完善防台风预案,制订人员应急避风转移方案,尤其要落实好基层防台风措施,对抗风能力差的建筑物、广告牌、民居等要提前采取加固措施。铁道、交通、民航、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和通信安全畅通,确保电力供应。


六、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救灾工作


目前,一些地区已遭受洪涝等灾害,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及时调运发放救灾资金物资,妥善安排受灾群众以及转移避险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学生有学上。要切实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环境消毒和传染病监测预警,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抓紧做好因灾损毁公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民房的修复重建,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严格落实灾情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防汛抗洪减灾工作进展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
2008年6月11日
提高劳动者素质 推动企业信用建设

垦利县劳动就业办公室 孙继国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生产要素。谋事在人,成事亦在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发展理念,是实施发展经济,创建信用企业双赢战略的内在需求、客观需求、和迫切需求,是企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动信用建设水平的内在动力和基础。
一、提高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是企业信用建设的原动力,是建设信用企业的客观需要
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不断提高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广大劳动群众及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和创造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始终是我们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必须履行的“第一要务”。江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发展生产力必须坚持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并将提高劳动者素质放在“第一要务”的高度。这一理论上的重大创新,对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初步统计,全县各类企业用工达13800多人,全县有63家企业破产或停业,涉及失业(下岗)职工2453人。目前,全县有740名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预计下半年将增至1800人),有47家企业停(业)或频临破产,有540名下岗职工没有工作。在职和失业职工初级及没有技术等级的就占50%以上。企业职工技术素质偏低显而易见,并已影响到了全县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和企业信用建设。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必须不断适应新的需求,必须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不断接受培训和教育。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全方位多层次的开放格局正逐步形成,竞争是多方面的,激烈程度也是可想而知的。社会对技术人才(特别是高层技术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劳动力供给技术结构如不相应调整,就会造成有人无活干、有活无人干的尴尬局面。现在,在深圳的有些企业管理者发出了找一个高工比找一个研究生还难的慨叹。有识之士对日本高工抢滩大陆表示担忧。由此看来,企业职工素质已经到了非提高不可的地步。
受传统用工观念的影响,社会上轻技能、重学历的现象普遍存在。“学历第一”的用工观念和求职观念仍在错误的引导着企业和职工的行为,致使整个社会上学历至上的门槛越筑越高,并严重影响了劳动者学习劳动技能的积极性,从而使全县劳动力的职业知识技术结构没能得到很好的调整升级。使企业参与竞争的弱势不但没有改善反而更加严重,并成为企业今后经济发展和信用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的桎梏。
通过对多家享有信誉的企业深入调查研究表明,谁拥有了高素质的职工队伍,谁就拥有了发展经济讲求信用的资本。谁家的职工有新思想、新观念、新技术,谁的企业就会拥有勃勃生机,不竭的动力,就会占领市场经济制高点。因此,提高劳动者素质,本人所需、企业所需、社会所需。加强职业教育势在必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提高广大职工劳动技能制定了多项制度,采取了种种措施。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作为全县唯一的职业培训基地,在就业前培训和失业职工免费培训中,因时因地制宜,开设了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强的培训专业十几个,自95年始全县有4800多人参加职业培训,获得了一技之长。就业训练中心也获得“省级优秀训练中心”称号,这相对于13800多名职工来讲是远远不够的。最近,按省、市要求在我县开始推行“三项制度”,即劳动预备制度、就业准入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向上级部门提交了《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育的实施意见》,准备利用三年的时间在国家规定的90个工种内实行就业准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也就是说,以后企业的所有技术岗位用工,只能启用那些达到相应技能的人。不断增加并提高职业技能的考评分值,把工资奖金、个人提升与职工的技能挂起钩来,与市场导向用工制度接轨。以此牵动劳动者学习技术的积极性,提升他们改善自我,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水平、工作效率的自觉性,带动企业经济增长和企业信用增强。
二、实施人才战略,增加企业的人才含量,是企业信用建设的迫切需求
一个企业只有拥有最好的员工,留住一流的人才,组建知识化团队,才能成为业内的“领头羊”。于是,一道世纪性难题又横亘在所有经营者面前,到处是求贤若渴的呼声,到处是人才招聘的牌匾,到处是以“猎头”“挖人”“培训”等为特征的没有硝烟的人才大战。
企业经营者在人才选拔利用上,是眼睛向内,注重挖掘现有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是眼睛向外,在左顾右盼中筛选,甄别和开发你所需要的人才?现在,我们的有些企业往往更加重视商品而不是自己的员工,不重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对他们的培训很少,而是把大部分精力、物力、财力放在经济结构调整上,这种典型的“见物不见人”的做法严重挫伤了积极性、创造性,造成了职工素质与调整方面的不同步,情绪化现象较为突出。在海尔,有一句这样的口号,“你能翻多大的跟头,企业就给你多大的舞台。”他们为普通员工设立了“海尔奖”和“海尔希望奖”,用员工的名字来为他们发明的产品和技术命名。一家濒临破产的国营企业,经过短暂的十几年就创造了令人咋舌的“海尔神话”。这神话根植于“海尔人”创造的企业文化。
每个企业旗下的职工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资源,有很多埋在地里的金子,由于没有合适的时间、机会和慧眼识才的伯乐、适宜的环境,使之在很长一段时间或者是一直没有通过劳动转化为生产力,造成了人才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企业不要总抱怨自己的职工素质太低,而是本身的问题使职工积蓄的能量没有释放出来。要想改善,就必须树立人才开发理念。明确人才资源不等于人才资本,只有经过培养和智力开发,才能把潜力变化为现实发展的优势。通过领导重视、奖惩激励、成才鼓励等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发、挖掘企业内部人才,把人才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本。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掉不下馅饼。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对人才要舍得投资,舍得花大力气,即要有精神鼓励,也要营造一个适宜人才成长,发挥作用的物质环境,硬件、软件一起上,积极营造崇尚科学、尊敬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进入21世纪,为了网罗人才,美国的一些驻华大公司不惜投入高额培养成本,提高劳动者素质。据美国通用电器公司中国培训计划部介绍说,每年,他们花在人员培训上的经费就达十亿美元《1999年美国总统经济报告》中指出,1998年美国对人才的投资额约为8100亿美元,而物财投资只用6400亿美元。一个国家是这样,一个企业也是这样。吸引和培养人才,构筑雄厚的人才基础,企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有机会和资本塑造自己的信用。
三、提高劳动者道德素质,夯实信用企业的思想基础,是企业信用建设的内在需求
信用是企业的生命,是靠全体职工发扬职业道德精神抬起来的。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各个经济实体将面对一个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企业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深层次参与竞争。能否取得优势,关键在人。因此说,在企业信用建设方面,我们既要眼睛向外,树立诚实信用的外部形象,更要眼睛向内,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劳动者的道德素质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倡树企业职工主人翁精神。“企业兴亡,人人有责”。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逐步完善,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业和职工的紧密联系更加显性化。一个企业要想发展,除领导有方、方向对头,政策对路、资金到位等因素外,广大职工为不为企业出力非常关键。也就是说企业的政策落实能否横到边、纵到头;能否落实到实处、发挥作用和职工的劳动态度有直接联系。“以厂为家”是八十、九十年代企业管理者为号召职工凝聚力,向心力而叫响的一句口号,唤醒了广大职工的责任意识、自我意识、道德意识,使企业发展焕发了勃勃生机。进入二十一世纪,受信用经济的渗透,企业管理者又赋予了主人翁精神以新的内容,诚实守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等思想行为显示了新时期主人翁的精神风貌,“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的危机感,使企业职工队伍建设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使企业获得了持续的经济增长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因此,管理者在收获生产成果的同时,一定要充分估量主人翁精神带来的经济效益,要时刻关注企业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工作态度,随时调整工作方法,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造力,让这一无形资产“变现”。
——培养企业职工的信用意识。人无信不立,信用是安身立业之本。在信用经济年代,信用概念涵盖了企业的方方面面,表现在职工的一言一行。人们在充分享受“信用”带来的美好的同时,清醒的认识到根据时代需要培养和提高企业职工信用意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一个人如果不讲信用,就没有人和他交往,没有哪家企业老板敢启用这样的职工。一个企业要想有所建树,其身后必须有一支敢打硬仗扛大旗、忠心耿耿、兢兢业业的职工队伍做支撑。所以,企业必须建立一个规范长效的教育机制,使用各种宣传途径,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广范围地在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奖励、监督措施,在广大职工中逐步形成一个失信可耻、诚信可敬的良好氛围,让诚实劳动、明礼守信、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形成一种风气,使那些不道德行为无立锥之地,整合力量,共扬文明之新风。让企业有充足的内力无比的自信应对来自方方面面的冲击,为信用建设铺垫结实基础.
——培养大公无私的精神。大公无私就是公正廉洁、不徇私情。有的人认为,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只属于单位领导,一般职工无职无权,哪儿存在以权谋私、不公正、不廉洁、徇私情的问题。这种看法是片面的。一般工作人员虽然手无大权,但是事情的经办人,在不同程度上掌握一些实权。人们常说的“县官不如现管”、“靠啥吃啥”虽然有些言过其实,但也不无道理。现在有些风气不正的企业,职工真是以厂为家,工厂里生产什么,他家里就有什么,他管什么东西,他家里什么东西就用不完,你说这样的企业能有不跨之理,还有什么精力去谈信用。因此说,企业一定要教育职工堂堂正正、清清白白、两袖清风,千万不要小看了这些不起眼之处。不要以为“家大业大,拿点没啥”。
——增强劳动纪律、遵纪守法意识。有些企业职工纪律观念淡薄,无视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操作造成的恶果不胜其数。劳动纪律是规范职工行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转而制定的规矩。纪律松散,一盘散沙,就没有了向心力,凝聚力,失去了竞争力。纪律反映是集体的利益,在职工中养成自觉 遵守劳动纪律的良好习惯就能减少企业很多的人力和资产成本,就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质量,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得到社会的信赖。由此看来,一个企业要想得持续发展,没有严明的劳动律纪不行的。著名的“海尔精神”就是劳动纪律培养出来的硕果。
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冶国一个重要的任务是要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目前,全国已进入第四个五年普法宣传阶段,各企业一定要结合生产管理人员、普通职工实际情况,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与工人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连的《劳动法》等基本法律,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为企业信用建设提供强劲的法律基础。
——发扬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的基本精神就是自强不息、不畏艰难困苦,不求奢侈,不图享乐。这种美德渗透到职业道德之中,就是“勤业”、“创业”、“敬业”的职业精神力量。艰苦创业、勤俭节约体现了一个企业的治理方针,是一个企业保持旺盛生命力和战斗力的精神支柱。毛泽东同志在讲到这一问题时曾说:“勤俭办工厂、勤俭办商店、勤俭办一切国营事业和合作事业,勤俭办一切其他事业,什么事情都应当执行勤俭的原则”。
当前,一部分职工认为,现在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经济增长了,再讲艰苦创业、勤俭节约是“老土”,原来的“一滴水、一滴油、一张纸、一个螺丝钉、一度电”精神都丢到了一边,对种种浪费现象没有了“心疼”的感觉,“败家子”现象在个别企业、单位已经抬头。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必须在企业职工中大力倡导“节能降耗”,教育职工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滴水,按着物尽其用的持家原则,把生产成本降低到最低限度,把老革命家取得胜利的法宝再捧起来。
——鼓励职工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为什么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企业破产了,是因为它的产品没有了消费群体,没有了市场份额,为什么有的职工失业了却在同行业找不到活干,是因为他的技术不到家。现在有些企业职工干活比较机械,只想到这样已经很好了,从来不去想那样是不是更好,缺乏创新和精益求精的精神。因而掉了队,落了伍。现代社会是一个创新的时代,日新月异。企业管理人员要有敢于创新、争创一流的领导精神和广阔的视野,广大职工要肯钻勤学、精益求精,要不断的深入生活,深入社会吸纳新意,对产品进行革新、改造,企业要想办法“激活人脑 ”,让企业职工都为企业的发展产品销售,为顾客满意而动脑,不断创造市场“卖点”,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经济增长带动企业信用度的提高。
——教育职工互敬互学、团结互助,创造团队精神。众人拾柴火焰高;人心齐、泰山移。集体的力量不可估量。同在一个屋檐下,职工之间要互敬互学、竞争协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从“人脑”到“群脑”,让“家庭成员”与企业互相产生认同感,职工与职工之间互相认同。让沟通与激励成为鲜明的企业文化。让共同负责和协调精神激发每个职工参与管理的挚情。希尔博士用“足球队”去比喻合作的重要性。他说“一支有效率的足球队必定要忠诚和睦合作,单靠个人技术是不足言胜的”。科学家研究指出,候鸟以“v”字形飞,可以减低气流撞击的压力。“领航员”承受的压力是最大的,所以他们轮流领航,一只累了,由另外一只接上。团体的飞行,可以比单独的飞行远72%以上。
最近,我县树立了50多家在信用建设方面有较大成绩的诚信企业,每家都离不开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和智慧。
信用是企业的生命。现代企业信用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企业的生死存亡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建设诚信企业,不能就信用谈信用,要用战略、长远、发展的眼光透视一个成功的企业信用建设背后高素质劳动力带来的强大支撑,才能有的放矢,实现工作目标。因此说,提高劳动者素质与企业信用建设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只有这样,企业信用建设才能达到水涨船高的双赢目的。

(作者单位:垦利县劳动就业办公室)